蓬溪县:“三聚焦”探索基层扩权赋能
 

  全省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以来,蓬溪县积极探索基层治理创新规律,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乡镇(街道)扩权赋能创新实践为切入点,持续推深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与服务水平。   

 

聚焦“合理规范”  因地制宜设置机构

  科学设置综合机构。突出党的领导,围绕党的建设、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事务、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工作因地制宜设置57个综合办事机构,切实推动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合理设置便民机构。根据基层群众实际需求,统一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撤销原村建所、原劳保所,保留公办学校、卫生院及敬老院,合理有序推进“新设一批、撤销一批、保留一批”工作进程。

  规范设置派出机构。聚焦服务乡村振兴、发展产业等事项,撤销原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商质监所,整合设置为市场监督管理所;将原乡镇畜牧兽医防疫检疫站职能划归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街道)司法所、派出所对应区划调整,其余机构编制事项和管理体制保持不变,有序理顺部门派出机构职能职责,推动基层治理规范化、精准化。

 

聚焦“明晰权责”  厘清管理职责边界

  编制行政权责清单。全面清理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明确赋予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行政职权,编制《蓬溪县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事项共160项,其中属于街道的权力事项共54项。

  明确属地责任事项。出台《蓬溪县乡镇(街道)属地事项责任清单》,明确109项乡镇(街道)属地责任事项,规范清单之外的工作任务报批程序,切实改变乡镇(街道)承担无限责任和全能政府的现状,避免各部门以“属地管理”为由将责任转嫁乡镇(街道)。

  探索行政权力下放。将住建、农业等领域共55项行政权力逐步下放乡镇(街道),下沉编制96名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机构,实现“权责下放”与“资源下沉”双落实,切实满足基层扩权需求,确保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基层办。

聚焦“科学管理”  强化派出机构建设

  优化派驻部门管理模式。制发《蓬溪县县直部门派驻机构管理办法》,将主管部门单一管理变为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构建起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

  优化派驻人员激励模式。将派驻人员日常管理权限下放,明确县直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乡镇(街道)党委承担日常管理,避免管理混乱,同时将乡镇(街道)党委评价意见作为派驻人员提拔、评优前置环节,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话语权,有效倒逼派驻人员积极干事创业。

  优化派驻人员考核模式。建立“派驻人员名单”及“派驻人员考核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实行扣分管理,以年度考核的“钱权”绑定平时管理的“事权”,加大乡镇(街道)对派驻人员的管理效力,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有效释放服务潜力。

 

(来源:蓬溪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