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遂宁市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的七条措施》
 

 

27日,我市出台《遂宁市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的七条措施》,从选派优秀党员干部人才增援一线、在一线发现掌握优秀干部人才、大力提拔重用“硬核”干部人才、加强一线干部人才关心关爱、逗硬落实工作生活待遇、让先进典型“正红”“真红”、从严从重问责问效等七个方面,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人才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冲在一线、干在实处。



看看是哪“七条措施”



        一选派优秀党员干部人才增援一线。从市直机关选派100名、县(市、区)和市直园区机关选派900名有情怀、有魄力、有本事的优秀党员干部人才组建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服务队,脱产增援村(社区),协助开展排查登记、便民服务、秩序维护、宣传引导、心理疏导等工作。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引导党员干部人才到联系村(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对主动请缨、冲锋在前、表现突出的,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台账、重点关注培养。

 

        二在一线发现掌握优秀干部人才。把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检验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政治态度、实际行动、工作作风、实绩成效的大考场,开展专项考核、重点研判,着力把关键时刻站得出、危情关头挺得出、生死面前豁得出的干部人才识别出来,纳入优秀干部人才库跟踪培养。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

 

        三大力提拔重用“硬核”干部人才。对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实绩过硬”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岗位等级),优先使用统筹职数晋升职级,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调任公务员,可以“火线”提拔,可以破格提拔,可以打破学历、资历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可以打破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表现突出且符合条件的乡镇事业人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党组织书记等,优先作为乡镇领导班子人选。对表现突出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考核招聘为乡镇事业人员。对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和青年人才,优先作为村(社区)组织换届推荐人选。

 

 

        四加强一线干部人才关心关爱。切实关注疫情防控一线干部人才身心健康,卫生健康和民政部门要主动开展心理干预援助工作,为直接参与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疫情结束后全覆盖开展一次健康体检。建立援助湖北医疗队队员“一对一”联系机制,针对性减负释压。用好上级划拨和地方匹配党费,支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人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救治一线人员由所在单位按照不超过100万元保额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对其家属开展慰问,帮助解决家庭实际困难,消除后顾之忧。加大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力度,为那些“敢说硬话、敢用硬招、敢担硬责、敢于硬气”的干部撑腰鼓劲。

 

        五逗硬落实工作生活待遇。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标准足额给予补助。对选派援助湖北医疗队队员由市财政给予5000/人一次性补助。在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可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一线工作人员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强制休息,未能及时休假的人员,在疫情结束后要及时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幸感染、负伤的,要做好及时送医救治和慰问等工作。

 

        六让先进典型“正红”“真红”。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时优先评为优秀等次;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优秀比例可提高到参加总人数的30%;选派援助湖北医疗队队员,年度考核单独划定名额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在岗位晋升时根据职称等级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对表现优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给予嘉奖、记功奖励,优先推荐为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各级先进表彰人选。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发放“遂州英才卡”,纳入市级高层次专家人才集中休假疗养范围,享受市级相关人才服务待遇,在人才创新创业奖、遂州英才千人计划等人才项目中予以倾斜,优先推荐“天府万人计划”等更高层次的人才支持项目。在各类媒体开设专栏,大力宣传“思想领先、一马当先、敢为人先、垂范在先”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人才,优先将其作为先进典型重点选树对象,按统一部署开展表扬表彰工作。

 

        七从严从重问责问效。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擅自离开本地、组织聚餐、参与聚会,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对党员干部或亲属从外地回遂隐瞒不报或者不服从管理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从严处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人才负担。对不讲奉献、没有情怀、工于技巧、讨价还价的“摆设”干部、“混事”干部、“甩锅”干部,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负面清单,记入个人档案,并采取调离岗位、改任职级、解除聘任等方式予以调整,情节严重的先就地免职、后调查处理。

 

 

(来源: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