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出台《遂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流)动管理办法(试行)》
 

近日,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中共遂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出台《遂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流)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编办,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市属各事业单位党组织认真遵照执行。

 

《办法》要求,干部调(流)动要坚持党管干部、依法依规、工作需要、合理流动的原则,明确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流)动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为优化我市干部人才资源配置,促进干部合理有序流动,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更加有力的干部人才保障。

 

(来源: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