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关于组织借用(上派)人员回原单位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保障基层一线疫情防控力量,211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借用(上派)人员回原单位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即日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从县(市、区、园区)机关单位及所属乡镇(街道)机关借用(上派)、跟班学习锻炼、临时帮助工作等人员(以下简称借用<上派>人员),一律回到原单位参与疫情防控阻击工作。

 

《通知》强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全力为基层防疫提供力量保障的政治高度,在211日下午5:30前,通知本单位借用(上派)人员212日前到原单位报到,凡不服从安排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组织人社部门今后一律不得办理调动手续。借用(上派)人员要服从大局、服从安排,有令必行、闻令而动,不讲条件,马上回到原工作单位,满怀责任全身心投入防疫一线,把“我是干部我在前”的宣言落实到众志成城防疫行动中。

 

  (来源: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