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遂宁市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关于遂宁市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组通〔201938号)有关要求,现就遂宁市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体检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计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体检暂定于2019611日(星期二)进行。具体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于201965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到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5504室(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5号楼5楼)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后果自负。

(四)体检要求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书。请考生仔细阅读,严格遵守。凡违反体检工作纪律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082529893912988095

 

 附件:遂宁市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共30名).xls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1963